索  引  号: 13567007/2025-0322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平泉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3-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分成事项的复函.doc
2025-03-07   16时26分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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