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7/2024-0376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平泉市供销社
成文日期: 2024-04-0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解读文件
2024-04-09   10时15分 浏览次数:

一、为什么要制定《平泉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深化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改革、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盘活农村沉睡资产、拓宽农民融资渠道、满足城乡融合发展多样化融资需求。

二、制定本办法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申请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办理程序

1.抵押贷款申请。借款人向贷款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①抵押贷款申请书(抵押贷款申请书格式文本由贷款人负责提供);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申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农户、承包人申请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③拟抵押的农村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抵押产权所有权人、经营权和其他相关权利方同意将该项产权进行抵押的相关书面承诺。

2.农村产权价值评估。贷款金融机构对抵押物进行核实和评估。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以贷款金融机构内部评估为主,可采取贷款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议定的方式,也可引入专业评估公司。

3.开展尽职调查。贷款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结合借款人实际需求和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确定贷款金额。

4.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抵押合同。

5.办理农村产权抵押登记,平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农村产权抵押登记证书》。

6.银行取得《农村产权抵押登记证书》后,按照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约定,执行相关手续。

7.平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情况在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化云平台进行公告。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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