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3/2024-05317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10-1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出台背景
为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承德市委市政府决定2021-2023年全市推广生物质取暖,为切实做好平泉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工作,特制定《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质颗粒燃料配送方案》。
二、《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质颗粒燃料配送方案》制定依据
1、《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3)》
2、《承德市2024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3、《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三、《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质颗粒燃料配送方案》的解读
生物质:本方案中所指生物质是狭义生物质,主要是指农林业生产过程中除粮食、果实以外的秸秆、树木等木质纤维素(简称木质素)、农产品加工业下脚料、农林废弃物及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等物质。
生物质颗粒燃料:就是在一定温度与压力作用下,将各类原来分散的、没有一定形状的木材、秸秆、林业“三剩物”、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生物质材料,经粉碎和干燥后,压制成具有一定形状的、密度较大的各种成型燃料。其产品为棒状、块状和颗粒状等各种成型燃料,颗粒状的叫生物质颗粒燃料。其性能优于木材,相当于中质烟煤,可直接燃烧,燃烧特性明显改善;同时具有黑烟少、火力旺、燃烧充分、不飞灰、干净卫生,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极微量排放等优点,而且便于运输和贮存,成为商品,可代替煤炭在锅炉中直接燃烧进行发电或供热,也可用于解决农村地区的基本生活能源问题。
生物质取暖:安装生物质颗粒炉具,以生物质颗粒燃料为燃料的取暖方式。其优点是充分利用生物质能源替代煤炭,减少CO2和SO2排放量,有利于环保和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减缓气候变坏,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一种清洁取暖方式。
生物质颗粒燃料补贴标准:按照承德市财政局《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承德市2024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和平泉市实际情况,对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给予梯度补助,3吨(含)以内按500元/吨补助,超出3吨部分按250元/吨补助,每户每采暖季最高补贴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不超过5吨,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到中标企业,执行期暂定2024年度采暖期。补助资金由平泉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生物质燃料采购:生物质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5.9MJ/kg(热值不低于3802千卡/千克);灰分(干燥基)≤6%;堆积密度≥500㎏/ m3;机械耐久性≥97.5%;小于3.15㎜颗粒量≤1.0;氮≤0.5%;硫≤0.08%;氯≤0.03%;结渣性为弱结渣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其它热值高于生物质本身的可燃物质、有毒有害粘接剂、砂土等,可适当添加重量比例不高于5%的秸秆类生物质。
生物质燃料配送:中标企业负责及时将燃料配送到户,确保每一户生物质取暖户取暖期不缺燃料,保障取暖户供暖。
四、《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质颗粒燃料配送方案》的适用范围
范围为平泉市2021年、2022年、2023年生物质取暖项目参与户。
五、《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质颗粒燃料配送方案》的执行时间
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配送方案的通知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