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3/2024-0531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平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10-18 | 文件编号: 平政办〔2024〕5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配送方案》已经市 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0月18日
按照承德市2024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度生物质取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生物质燃料用户需求配送完成生物质颗粒燃料,保障 2024年度生物质取暖户的供暖需求。配送户范围为平泉市2021 年、2022年、2023年生物质取暖项目参与户。
二、采购配送方案
(一)招标采购
1.基本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生物质燃料招标采购 工作。投标主体应为生物质燃料生产或经销企业。
2.技术要求。按照承德市2024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工作实 施方案要求,按照NB/T 34024-2015《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分级》 标准,采购的生物质颗粒燃料为林业生物质颗粒燃料,主要指标 要求如下。
生物质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5.9MJ/kg (热值不低于
3802千卡/千克);灰分(干燥基)≤6%;堆积密度>500 kg/m³; 机械耐久性≥97.5%;小于3.15mm颗粒量≤1.0;氮≤0.5%;硫 ≤0.08%;氯≤0.03%;结渣性为弱结渣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 过程中不得添加其它热值高于生物质本身的可燃物质、有毒有害 粘接剂、砂土等,可适当添加重量比例不高于5%的秸秆类生物 质。
3.标包及招标限价。全市按1个标包进行招标。生物质颗粒 燃料招标最高限价1200元/吨,为确保取暖户正常供暖,参照承 德市其他县区经验,对生物质颗粒燃料价格实行价格补贴联动机 制。
(二)补贴标准
按照《承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承 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承德市2024年采暖季生物质取暖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农字〔2024〕2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 况,对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给予梯度补助,3吨(含)以内按 500元/吨补助,超出3吨部分按250元/吨补助,每户每采暖季 最高补贴生物质颗粒燃料用量不超过5吨,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到 中标企业,执行期暂定2024年度采暖期。补助资金由平泉市本 级财政预算安排。
(三)质量控制
(1)投标时,拟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第三方检验机 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应符合上述技术要求标准,检验机构应 至少具有CMA 资质。
(2)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在合同中申明接受招标单位组织 的全过程检验,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执行召回制度,连续出现质 量问题的,依法依规责令退出市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企业 承担。中标企业所生产的生物质颗粒燃料由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负责质量监管,组织进行批批检测,检测机构应具有CMA 资质, 至少检测燃料热值、灰分和结渣性3项指标,并封样备查。
(四)燃料配送
燃料配送按照“梯次配送、全覆盖、不断烧、储备足”的配 送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中标企业负责配送。乡镇组 织按照中标价、补贴标准收取用户自筹款,自筹款到位后,乡镇 向中标企业提供已交自筹款用户名单、地点,中标企业负责及时 将燃料配送到户,中标企业随配送填制《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 质颗粒燃料配送单》,要求配送企业签字盖章确认、用户签字或 按手印确认、村(社区)签字盖章确认、乡镇签字盖章确认。中 标企业配送完成后乡镇组织将自筹款打入中标企业账户。乡镇和 中标企业相互配合,确保每一户生物质取暖户取暖期不缺燃料, 保障取暖户供暖。
四、验收及资金拨付
验收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首先组织乡镇进行自验,对 每户燃料到位情况(核实配送单)进行验收。乡镇自验通过后, 将档案整理齐全,申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 抽验(核实配送单)。抽验数量不低于乡镇总配送数量的10%。
抽验通过后,市农业农村局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向市财政局申 请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五、计划安排
(一)组织招标采购。按照要求的采购标准,农业农村局依 法依规组织招标采购。
(二)推进燃料配送。招标完成后,中标企业进行全面配送, 保障生物质取暖户取暖季的供暖需求。
(三)组织验收工作。燃料全部配送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 组织对燃料配送情况进行验收。
(四)档案整理工作 。项目验收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 对配送资料等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六、具体工作举措
(一)上下联动,形成强力推进态势。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亲 自挂帅,政府常务副市长牵头抓总,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具 体负责的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质燃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详见附件)。市农业农村局发挥好牵头作用,汇总情况、发现 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各乡镇政府主要负 责同志为本乡镇生物质燃料配送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乡镇生物质 燃料配送的实施、上报、协调、沟通等一切相关事项;村干部要 全力配合,相互协调联动,形成市、乡、村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安全取暖,杜绝安全隐患发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 筹协调。乡镇村为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好村干部、包保 人和中标企业等的作用,对炉具、燃料使用规范进行全覆盖宣传, 严格执行生物质安全取暖与洁净煤安全取暖同一标准,杜绝取暖 安全事故发生,突出做到“六到位三禁止”,“六到位”即各级 各部门宣传培训到位、群众安全意识提升到位、报警器安装使用 到位、包保人员巡查到位、通风设施预留到位、安全应急预警到 位,“三禁止”即禁止使用劣质散煤、禁止使用通炕炉具、禁止 取暖炉具安装在卧室内,做好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管。燃料中标企 业负责运输过程安全,确保不发生质量及安全事故。
(三)闭环监管,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把生物质燃料质量 关,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招标采购的责任主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为质量监管主体,中标企业作为生产、安装质量把控主体,应
严格把关,把质量作为关键,各自对采购、运输、抽检、验收等 环节均明确专人负责,全过程闭环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 不出现问题,保障群众安全、温暖、清洁过冬。
附件: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质燃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组 长:何会岭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孙大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长:李永星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苗培良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亚洲 市财政局局长
刘广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苗培良同 志兼任,负责生物质燃料采购配送的日常组织、协调、督导、落 实工作。
解读文件:平泉市农业农村局解读《平泉市2024年度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配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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