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0/2021-0202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平泉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1-08-3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解读
2021-08-31   09时14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具体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18]65号)及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冀扶办发[2020]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整合资金规模、建设任务、项目实施、组织保障。明确平泉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后附平泉市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和平泉市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资金清单。


相关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市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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