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7/2025-0523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5-04-17 | 文件编号: 〔2025〕-30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学区中心校(中心小学)、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2025〕-29号)事项及要求,对《2025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15日
2025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调整) |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时间 |
联2025001 | 2025年承德市平泉市部门联合随机抽查009 | 联001 | 2025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托幼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至少10% | 对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教师培训工作检查;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托育(幼)机构卫生的监督检查;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价格行为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各类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各类民办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大队 | 2025年5月至7月 |
联2025002 | 2025年承德市平泉市部门联合随机抽查010 | 联002 | 2025年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校外培训机构、高危体育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确定 |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检查;对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安全经营事项的监督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的检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大队、市卫健局 | 2025年9月至11月 |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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