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2025-02-24   16时32分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开发云水资源,增加我水资源总量,缓解干旱,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我局将在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人工影响天气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规定,公告如下:                      

、作业时间:全年

、作业区域:七沟镇、黄土梁子镇、柳溪镇、茅兰沟乡作业点

三、作业设备:RYI-6300型增雨火箭发射架TFQ-1型火箭通用发射装置。

四、注意事项:作业期间,请作业区群众配合工作并做到以下要求: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施、装备等受法律保护,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损毁行为;

2、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听到作业响声不必惊慌,应就近寻找安全地方隐蔽;

3、当地人民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镇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应立即上缴当地派出所,不得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如不上缴,自行拆卸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314-6023749

特此公告

                  平泉市气象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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