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14/2025-0007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平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1-0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2025-01-09   09时44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裁决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裁决

事项名称

实施

部门

设定依据

备注

法律

条款及内容

法规

条款及内容

规章等程

序性规定

条款及内容

1

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平泉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

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裁决。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