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的公示
2024-07-05   09时37分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发展,根据《河北省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于2024年6月20日组成评估组对平泉市华越幼儿园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调查访问等方式认定评估。目前平泉市华越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为240元/生/月。按照承教基<2019>19号文件要求:“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以520元/生/月为宜,最高不得超过800元/生/月,农村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以200元/生/月为宜,最高不得超过400元/生/月。

经评估后,认定平泉市华越幼儿园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3日至7月10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育和体育局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关证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314-6021972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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