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瀑河县城段生态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承朝高速大桥至航研制冷大桥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
2024-07-24   15时21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瀑河县城段生态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承朝高速大桥至航研制冷大桥段)2020年10月10日通过合同工程验收,该工程施工单位为庄子建设集团(保定)有限公司,经平泉市水务局(建设单位)确认该工程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拟退还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依据承德市水利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指南规定,现将该信息进行公示,15日后将退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请在15日内与我局建管科联系。

平泉市水务局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

联系电话:0314-602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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