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9/2024-0337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5-22 文件编号: 平政办〔2024〕33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4-05-22   15时34分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平泉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522

 

 

 

 

 

 

 

平泉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办字〔2012〕30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和《2024年承德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有关规定、通知和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目前,我市组织资质单位在我市共核排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08处,其中滑坡24处、崩塌126处、泥石流51处、地面塌陷5处,地裂缝23562人、36段公路、4所学校(含幼儿园)受到威胁,威胁财产20888.25万元。

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特点:一是类型多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其中,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类型为主;二是分布广全市19个乡镇均有分布。我市地处燕山腹地,山体稳定性相对较好,植被总体发育良好,地质灾害隐患点以中低危点居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据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6-8月我市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2成,其中:北部300350毫米,中部300400毫米,南部400500毫米,降水季节内变化明显,短时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发生较频繁,暴雨日数较常年偏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水的关系,结合气象部门的降水趋势预测,预计我市今年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接近常年或略偏多,发生数量较上年可能增多,影响强度比往年有所增加。局部地区由于极端降水可能增加,地质灾害有可能加重。

三、重点防范期和重点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根据多年突发性地质灾害统计分析,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全市每年69月份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全年约85%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在此时段。因此,69月份是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防范的关键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城镇、村庄、医院、学校、集市、养老院、幼儿园、旅游景区、矿山、在建工程和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是防治重点。

、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

(一)防灾责任人

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情况,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防治责任层层落到实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干部担任。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将职责落实到发改、教、民政、住建、农业农村、交通、城管、气象、水务、文旅、卫健、应急、铁路、电力移动、电信、广通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等责任单位,要明确到具体责任人。

(二)监测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人由受威胁的单位和相关个人承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社区),由村(社区)两委组织村(社区)民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巡查、监测;发革、教育、民政、住建、农业农村、交通、城管、气象、水务、文旅、卫健、应急、铁路、电力移动、电信、广通等部门负责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和竣工使用后出现的地质灾害或隐患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测。

、重点防治工作

(一)全面落实群测群防。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制定防灾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并向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防灾责任卡和防灾明白卡,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要加强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建设,重点抓好群测群防员的筛选,选择责任心强、熟悉情况、在村里居住的人员或受威胁的群众担任群测群防员。要建立群测群防员管理台账,确保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强化防灾知识和避灾技能培训,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发挥群测群防队伍在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强预警预报。自进入汛期开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启动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强化预报会商、信息共享,在预报预警的精度上下功夫,努力提高预报预警水平。要扩展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电话、电子显示屏以及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各种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地区全体干部群众,确保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科学指导防灾工作。对于偏远山区、通信能力差的村庄以及在建工程建设工地,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务必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村、到户、到工地,防止预警信息发布出现盲区,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接受不到位而导致地质灾害损失的现象发生。

(三)严格执行巡查监测制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要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高度重视强降雨过后滑坡、崩塌等滞后性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工作。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制定防灾预案并纳入群策群防体系。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点,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确认。要以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积极推广使用价格低、性能好、简易管用、安全可靠的普适型专业监测预警仪器进行自动监测,同时加强仪器设备的保护和运营维护,最大限度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提前预警预报,努力提高群测群防的能力。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巡查检查,及时进行维护、清理,确保防治工程作用的正常发挥。如发现异常苗头,要协助当地政府果断、及时、有序组织受威胁群众安全转移。

    (四)大力开展避险演练和宣传培训。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避险演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于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针对性地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避险演练,强化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具备条件的地方,要运用新技术、新设备,采取桌面推演方式等开展指挥调度演练,进一步提升险情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拓展宣传培训渠道,创新宣传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受威胁群众的宣传培训,特别要高度关注留守老人、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游客等特殊群体的宣传培训,让群众学会自我识别、自我预测,努力提高广大群众识灾辨灾、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遇到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除按要求做好灾情险情速报外,自然资源部门要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要协助地方政府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标志,向社会公告。紧急情况下,要协助地方政府快速有序地组织受威胁群众临灾避险。一旦地质灾害发生,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在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协助地方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六)高度重视矿山、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乡镇要把矿山企业、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和玻璃栈桥周边、铁路高速等交通干线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纳入群测群防体系,督促矿山企业、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旅游景区主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预警责任人,加强对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在建工地生活办公场所、生产设施、施工现场周边等人员活动区域,旅游景区和玻璃栈桥周边,铁路、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防灾各项措施,确保矿山企业、在建工程、旅游景区和交通干线安全度汛。

(七)突出抓好重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在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同时,对威胁人口多、危险性大、急需治理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积极落实专项资金分步进行勘查治理。

(八)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科学确定建设项目选址,避开危险区域。要积极推进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高项目落地效率。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管力度,将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情况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没有开展评估以及防灾措施不到位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等乡镇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各乡镇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觉避免随意切(削)坡、开挖、堆土弃渣等不当行为,采取必要支护、排水等防范措施,切实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乡镇政府在办理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申请手续时严格落实 “三到场”规定和地质灾害防治要求,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宅基地,对不按规定建房的,不得通过验收,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重大。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强化指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靠前指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防治责任。乡镇政府、各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应急理、发改、公安、财政、民政、教体、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气象、水务、卫健、文旅、电力移动、电信、广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相互推诿,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市财政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支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着力强化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阵以待,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空岗现象发生。一旦遇有灾情和险情,要按照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上报制度的要求,第一时间迅速、准确上报,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发布消息,提醒公众防范,切实做到信息畅通、报告迅速、处置及时。

(五)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要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年度防治方案编制情况,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值班速报等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区划定、警示牌设立、明白卡发放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平泉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2.平泉市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4.平泉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统计一览表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22日印发   

附件1

 

平泉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国权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于均武  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徐立成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付立国  市资自然资规划局局长

成    员:王树学  市储备中心副主任

王英杰  市地铁中中心副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卢丙文  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

付云昭  市交通运输副局长

耿东升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于天存  市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主任

              周连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立鑫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商振伟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高大林  市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  玺  市旅文广电局副局长

                  消防救援大队长

王文军  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立伟  平泉火车站站长

徐志军  市供电分公司经理

姜向东  中国联通平泉分公司经理

              赵小兵  中国移动分平泉公司经理

              王义超  中国电信分平泉公司经理

          李永丰  中国广通平泉分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树学同志兼任。

 

 

 

 

 

 

 

 

 

 

 

 

 

 

 

 

 

 

 

附件2     

平泉市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速报范围

发生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各乡镇要按照不同的时限要求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

二、速报时限

(一)20分钟报告:对于发生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或者出现人员伤亡(失踪)的地质灾害灾情,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必须在事发2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按照相关要求和归口上报的原则,及时向上一级党委、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二)40分钟报告:对于发生的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必须在事发4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报告,1个半小时内书面报告。按照相关要求和归口上报的原则,及时向上一级党委、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三、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地质灾害灾情的速报,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附件3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作如下界定。

⒈灾情

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⒉险情

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

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 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中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解读文件: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平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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