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泉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016号“关于适度放开与有效管理地摊经济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2024-05-15   11时05分 浏览次数:


食品小摊点管理一直是食品安全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它关系到城市的“面子”、消费者的“肚子”、摊贩的“饭碗”。目前,平泉市政府划定小摊点区域5个。其中早市2个,分别为平泉镇老杖子,府前街。共入驻95家;夜市2个,分别为公园里文化产业园,入驻20家。欢乐谷,入驻8家;平泉市美食街,入驻50家。另外,平泉市政府1号令规定:禁止校园(幼儿园)周边500米设小摊点,占比100%。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摊点食品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小摊点食品监管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开展了下列工作:

一、规范摊点经营,清除监管死角

2023年平泉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品小摊点监管整治,全面核查食品小摊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按照《河北省“三小”条例》规定,督促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备案和健康证明,领取食品小摊点备案卡;检查督促食品小摊点经营者自律,认真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及来源不合法食品;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三无”、虚假标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对校园周边的小摊点进行了集中清理,确保学校及幼儿园门口500米无小摊点经营,并设置提示牌。

二、强化责任落实,压实监管责任

2024年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河北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督促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我局结合“三小”监管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工作,通过包保网格,将小摊点的整治工作具体化、目标化,全面清理规范无证(无备案卡)生产经营行为。依托网格化监管模式,全面开展食品小摊点的监督检查和帮扶指导,积极引导食品小摊点进行整改规范。

三、坚持疏堵结合,打击违法行为

平时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专项整治相结合。对无备案卡的食品小摊点,限期办证,主动服务。要求符合《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办理条件的食品小摊贩限期办理,现场将办理公示卡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地点、限期办理时间等基本信息一次性说明,确保食品小摊贩从业人员听的明白、记的清楚。对经营环境卫生条件差、设备设施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小摊点,一律停业整改,促其提档升级,整改后仍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广泛宣传引导,加强示范引领

继续坚持把对食品小摊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继续开展三小“红黑榜”管理,通过归集日常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信息,严格公正进行评定,并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发挥其正面激励和负面警示作用。

截至目前,我市有小摊点410户,全部取得了小摊点备案登记证,持证率达到了100%。下一步,平泉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食品小摊点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等举措,切实改变小摊点脏乱差的不良习惯,从“小”着手,努力推动三小行业向高质量、高水平、高档次的良好局面发展,全面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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