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通知》(平编委字〔2024〕37号)文件精神,撤销平泉市市容环卫监察中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意,平泉市市容环卫监察中队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于春霞
联系电话:0314-6032825
平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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