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1/2024-0524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12-1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6062253
通讯地址: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邮 编:067500
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 日期 | 公告 日期 |
1 | 平数政环评决字202405-26 | 关于《承德永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一选厂 利用尾矿选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202405-26
关于《承德永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一选厂
利用尾矿选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承德永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德永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一选厂利用尾矿选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承德永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一选厂利用尾矿选钛项目(项目代码:2210-130881-89-02-233745)选址位于平泉市平泉镇红山嘴村苏子沟,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18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9%。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封闭式厂房1000平方米,建设选钛车间和钛精粉库,新建选钛生产线一条,利用现有的选铁选磷尾矿进行选钛,项目建成后年产钛精粉10万吨。项目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有关防治污染、防止环境风险的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和环境影响可接受,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二、《报告书》作为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环境管理依据。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报告书》及下述要求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实施应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保护和管理机构,制定环境管理制度,明确各环保责任,全面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和日常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工作以及依托工程的衔接工作。
(二)施工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降低施工期各类环境影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钛精粉库为封闭式车间,车间内定期进行洒水抑尘;道路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进出车辆清洗,运输车辆苫盖。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过程产生的选矿废水泵入尾矿库澄清后经消力池返回回水池,最终经高位水池作为选矿补水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选钛车间、尾矿箱、钛精粉库等为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K≤1×10-7cm/s。
(五)落实噪声防治工作。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封闭,设备等定期维护和保养,车辆运输噪声采用车辆减速慢行,限制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废管理工作。选钛工序尾矿依托现有砂石骨料生产线捞砂后泵入现有狐图沟尾矿库堆存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承德顺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七)生态环境:厂区地面硬化、绿化,做好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
(八)现有工程整改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对危废间的标识进行整改;根据《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地下水水质补充监测。
三、项目落实《报告书》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平泉市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书》送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报告书》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