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蔡寿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补发公告
2023-06-14   11时26分 浏览次数:

因保管不善,蔡寿廷将平泉市七沟镇新北村(原新房子村)5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档案编号:第073980号)丢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公告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泉市行政审批局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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