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2023-06-01   09时15分 浏览次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有关要求,为确保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落实落地,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办理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河北省境内死亡,具有省内户籍;

2.死者为省内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以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

3.在省内已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进行公证,并指定其中一个继承人为代办人;

4.具有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办理情形

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情形包括: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情形(法院宣告死亡和司法机关依法执行死刑的除外)。

三、办理时限

16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申报材料整合了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出具火化证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遗属待遇申领、办理死亡户口注销、注销驾驶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事项的重复申报材料,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如表1所示:

表1:公民身后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数量

备注

公民身后

死亡人员身份证明

原件

1份

身份证或户口簿等

死亡注销户口申请表

电子版

1份


公安部门调查或检验鉴定结果

原件

1份

非正常死亡需提供,由案件办理公安部门出具。

死者照片

原件

1份


代办人(申领人)与参保人的关系承诺书

原件

1份

适用于人社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遗属待遇申领业务,参保人死亡,无法使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领取待遇的须提供。

代办人照片

电子版

1份

人脸识别时截取,代办人办理公积金提取和注销驾驶证时提供

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

1份

代办人与公积金、医保待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待遇提取人应一致

告知承诺书(含相关事项委托书)

原件

1份

代办人办理个人待遇一次性申领、遗属待遇申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注销驾驶证时提供

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的公证书

原件

1份

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进行公证,并指定其中一个继承人为提取公积金代办人

五、办理层级

县级、乡镇(街道)

六、收费事项

无(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标准另行收取)

七、统一申报表单

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整合了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出具火化证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办理死亡户口注销、注销驾驶证、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等各单一事项申请表单的字段信息,实行一张表单统一申报。如表2所示:

表2: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


死亡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死亡时间


国籍


死者预留在银行的手机号码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号码


死亡原因


参保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公积金账号


人员参保终止时间


人员参保终止原因


支取原因


工作单位


银行户名


银行行别


开户支行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代办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户籍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办事人身份


个人社保编号


待遇领取方式


银行户名


银行行别


开户支行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与死者关系


其它信息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业务种类


驾驶证业务申请原因


死者照片


八、线上线下办理流程及交通指引等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

正常死亡:医疗机构凭代办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提示申请人登录政务网或“冀时办”移动端,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要求,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其他申报材料推送省一体化政务平台。

平泉市医院

办理地址:行政二楼院感科  办公电话:0314-6032478

交通指引:乘6路、10路公交车到市医院即到

监督电话:0314-7071020

平泉市中医院

办理地址:一楼院感科  办公电话:0314-6020672

交通指引:乘1、6路公交车到市中医院

监督电话:0314-7071020

平泉市妇幼保健院

办理地址:行政楼四楼护理部  办公电话:0314-6022930

交通指引:乘1、6路公交车到市妇幼保健院即到

监督电话:0314-7071020

非正常死亡: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情形的,公安部门凭代办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同时,派出所履行告知义务,提示申请人登录政务网或“冀时办”移动端,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要求,将《非正常死亡证明》和其他申报材料推送省一体化政务平台。

办理地址及办公电话等:

平泉镇派出所,交通指引:平泉镇福佑路44号,办公电话0314-6022258,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桥东派出所,交通指引:平泉镇泽州路167号,办公电话0314-6206985,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王土房派出所,交通指引:王土房乡单杖子村单杖子229号,办公电话0314-6290110,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七沟派出所,交通指引:七沟镇七沟村七沟街九组237号,办公电话0314-6277146,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卧龙派出所,交通指引:卧龙镇沙坨子村二组58号,办公电话0314-6210012,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黄土梁子派出所,交通指引:黄土梁子镇杨杖子村兰营子200号,办公电话0314-6419033,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茅兰沟派出所,交通指引:茅兰沟满族蒙古族乡茅兰沟社区蒙古营子64号,办公电话0314-6400110,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平北派出所,交通指引:平北镇平北社区新民居10号,办公电话0314-6490145,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七家岱派出所,交通指引:七家岱乡雹神庙社区雹神庙288号,办公电话0314-6430024,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柳溪派出所,交通指引:柳溪镇七家村七组14号 ,办公电话0314-6441017,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北五十家子派出所,交通指引:北五十家子镇北五十家子社区经济开发小区10号,办公电话0314-6490010,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道虎沟派出所,交通指引:道虎沟乡双峰社区瓦房店60号,  办公电话0314-6335110,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小寺沟派出所,交通指引:小寺沟镇小寺沟村小寺沟街29号,办公电话0314-6316257,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南五十家子派出所,交通指引:南五十家子镇南五十家子村驿站大街506号, 办公电话0314-6316298,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党坝派出所,交通指引:党坝镇党坝村党坝大街92号,办公电话0314-6351044,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桲椤树派出所,交通指引:桲椤树镇桲椤树社区桲椤树新区5号,办公电话0314-6343022 ,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杨树岭派出所,交通指引:杨树岭镇迎宾街,办公电话0314-6251063,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松树台派出所,交通指引:青河镇青河社区迎宾路86号,办公电话0314-6370034,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台头山派出所,交通指引:台头山镇台头山大街20号,办公电话03146470110 ,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榆树林子派出所,交通指引:榆树林子镇郑杖子村一组100号,办公电话0314-6458243,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2.开具火化证明

殡仪馆凭死亡人员身份证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开具火化证明,将《火化证明》推送省一体化政务平台。

办理地址:平泉市上台子村高板沟胡同45号平泉市殡葬管理所院内

交通指引:乘8路公交车到职教中心,步行至老菜市场口,进入上台子村口向内走1公里即到  

办公电话:0314-6023581

监督电话:0314-6082519

3.户口注销

公安派出所登录“河北公安互联网+平台”,凭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人口死亡信息凭证、申报人电子申请表单,在公安人口系统中注销死者户口。同时,“冀时办”移动端提示告知代办人在7日内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二联、死者户口页、居民身份证以邮寄或上门的方式交至公安派出所。

办理地址及办公电话等:

平泉镇派出所,交通指引:平泉镇福佑路44号,办公电话0314-6022258,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桥东派出所,交通指引:平泉镇泽州路167号,办公电话0314-6206985,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王土房派出所,交通指引:王土房乡单杖子村单杖子229号,办公电话0314-6290110,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七沟派出所,交通指引:七沟镇七沟村七沟街九组237号,办公电话0314-6277146,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卧龙派出所,交通指引:卧龙镇沙坨子村二组58号,办公电话0314-6210012,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黄土梁子派出所,交通指引:黄土梁子镇杨杖子村兰营子200号,办公电话0314-6419033,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茅兰沟派出所,交通指引:茅兰沟满族蒙古族乡茅兰沟社区蒙古营子64号,办公电话0314-6400110,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平北派出所,交通指引:平北镇平北社区新民居10号,办公电话0314-6490145,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七家岱派出所,交通指引:七家岱乡雹神庙社区雹神庙288号,办公电话0314-6430024,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柳溪派出所,交通指引:柳溪镇七家村七组14号 ,办公电话0314-6441017,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北五十家子派出所,交通指引:北五十家子镇北五十家子社区经济开发小区10号,办公电话0314-6490010,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道虎沟派出所,交通指引:道虎沟乡双峰社区瓦房店60号,  办公电话0314-6335110,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小寺沟派出所,交通指引:小寺沟镇小寺沟村小寺沟街29号,办公电话0314-6316257,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南五十家子派出所,交通指引:南五十家子镇南五十家子村驿站大街506号, 办公电话0314-6316298,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党坝派出所,交通指引:党坝镇党坝村党坝大街92号,办公电话0314-6351044,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桲椤树派出所,交通指引:桲椤树镇桲椤树社区桲椤树新区5号,办公电话0314-6343022 ,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杨树岭派出所,交通指引:杨树岭镇迎宾街,办公电话0314-6251063,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松树台派出所,交通指引:青河镇青河社区迎宾路86号,办公电话0314-6370034,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台头山派出所,交通指引:台头山镇台头山大街20号,办公电话03146470110 ,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榆树林子派出所,交通指引:榆树林子镇郑杖子村一组100号,办公电话0314-6458243,监督电话03146022226-5550。

4.注销驾驶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凭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代办人照片、代办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中注销死者机动车驾驶证,并将信息上传至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5.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遗属待遇、医保账户、公积金申领

人社、医保、公积金凭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死亡人口信息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业务。

人社局

办理地址:人社局公共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314-6060440

交通指引:乘1、8、10路公交车到林馨家园公交站点下车。

监督电话:0314606052

医保局

办理地址:行政审批局2楼12号窗口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办公电话:0314-6060135

交通指引:乘环城6路公交车到福佑路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点下车。各乡镇(城区街道)人民政府院内。

监督电话:0314-6021012

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址:平泉镇迎宾街中国银行三楼  办公电话:0314-6039659  

交通指引:乘环城6路、7路、10路、16路公交车到上台子村口站步行150米或乘2路公交车到承德银行站步行100米即到。

监督电话:0314-6033989

九、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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