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3/2023-037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平泉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3-1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平泉市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3-15   15时06分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2023年平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平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按照《2023年承德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承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防疫优先原则,以防风险、保安全为重点,突出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畜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精准防控

工作思路:坚持全链条精准防控、全程依法监管,全面落实落细以发现和清除非洲猪瘟病毒为主的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发生,助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举措:落实省厅“十县创建、百场提升、千场规范”活动。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大型养殖、屠宰企业监督抽检;推进非洲猪瘟防控标准化场提档升级;推进养殖企业规范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密罐式管理,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及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环节抽检。

工作要求:一是宣传培训到位。要对国家和省出台政策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到基层、到场到户。二是工作报告到位。实行疫情排查和养殖场自检周报告、监督抽检及大消毒月报告制度。三是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企业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  

(二)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落实基础免疫

工作思路: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全面开展“先打后补”,实行程序化免疫;散养户和小型养殖场实行春秋季集中免疫;确保应免尽免。

主要举措:出台免疫计划,组织开展春秋季集中免疫行动,加强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调拨管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实施辖区强制免疫,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和工作统筹推进,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县乡两级建立电子化免疫档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先打后补”工作实施,组织做好强制免疫疫苗、牲畜耳标调拨供应和免疫效果评价。

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强制免疫督导指导,确保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畜禽场“先打后补”全覆盖。二是及时组织开展集中免疫和效果评价,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三是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责的机构监督检查免疫主体履行强制免疫责任与义务情况。四是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与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要求,加强配合协调,分别做好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各乡镇政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启动集中强免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

2.加强监测预警

工作思路:围绕防风险、保安全,坚持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全面做好主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预警预报工作,强化非洲猪瘟病原学检测,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监测和流调工作,科学研判防控形势,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主要举措:组织制定和实施我市监测与流调方案,开展非洲猪瘟病原学抽检监测抽检,做好非洲猪瘟专项监测排查,组织乡镇动物防疫机构完成临床巡视、疫情排查、样品采集等流调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一是科学谋划。结合实际制定我市2023年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分类监测。重点开展免疫抗体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非洲猪瘟病原学监测。三是加强监测预警。按照“一县一策”要求,开展动物疫情专家解析预警,预警结果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紧急情况下随时预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

3.实施集中消毒行动

工作思路:全市统一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类场所以及运输工具实施集中清洗消毒,重点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环节消毒,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主要举措:组织开展5月份和8月份集中消毒月活动。指导大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屠宰场加强洗消设施和消毒制度建设,提升消毒能力水平。

工作要求:一是组织宣传到位。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积极开展培训,让企业知晓消毒工作要求,以多种方式宣传推动消毒工作,确保消毒月活动步调一致,行动规范。二是督导指导到位。深入企业加强消毒情况督导和技术指导,督导企业积极开展消毒活动,指导企业做好消毒记录,完善消毒档案等。三是消毒效果到位。组织对于无害化处理场、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以及养殖密集区、畜舍、车间、道路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全覆盖。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在集中消毒月活动后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上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

(三)推进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控

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奶牛布病防控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和河北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3—2030年),突出重点区域、聚焦重点环节、落实重点措施,切实降低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

主要举措:组织全市布病、炭疽等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控知识培训,继续实施牛羊布病强制免疫和炭疽老疫区集中免疫;加强日常检测和检疫监管,严格限制活畜从布病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移动,对布病、结核病等阳性牲畜全部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做好炭疽等重点人兽共患病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工作要求:全市奶牛年内至少完成一次布病、结核病检测;应免牲畜布病强制免疫和炭疽老疫区集中免疫率达到100%;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面达95%以上;全市牛羊免疫建档率100%,免疫评价工作开展率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

(四)推进动物疫病净化

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种畜原种场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定工作,优先净化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风险。

工作举措:加强具体指导,落实一场一策,坚持一个企业、一个团队、一个技术方案,落实一个净化场、一套班子、一个创建方案、一个专家团队,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净化工作扎实推进。

工作要求:积极指导养殖企业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实施单病种和多病种共同推进。(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

(五)严格动物检疫监管

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重点环节监管,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全面提升以牛羊为主的产地检疫率,强化各环节检疫监管,切实保障上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主要举措:强化官方兽医管理,推动“官方兽医+协检员”检疫制度有效落实;建立和完善官方兽医与检疫申报点关联机制,监督管理对象落实检疫申报和落地报告等主体责任;产地环节按规定核实相关信息和开展临床健康检查,屠宰环节严格动物入场查验登记、实施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严厉查处未附检疫证明、未按规定佩戴畜禽标识牲畜进入屠宰环节。

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张贴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等形式,强化检疫法律法规等内容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完善检疫工作机制。完善动物检疫定期通报、行政执法衔接、技术支撑工作机制,提升动物检疫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督导指导,推动措施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六)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工作思路: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主要举措:落实《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强化病死畜禽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环节的日常监管,监督无害化处理场所建立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清洗消毒等制度,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使用,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畜禽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要求:落实病死畜禽储存、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消毒、生物安全、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动物防疫要求,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继续开展督导检查行动

一是坚持一线督查。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成立防疫督导组全程对春防、秋防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定期进行通报。对各乡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免疫进度、疫苗与免疫标识使用等情况实行通报制度。三是组织检查验收。防疫结束后,在各乡镇认真开展防疫工作“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依据动物疫病防控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进行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市。(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控责任。按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总要求,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产经营者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防控保障。要依法将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切实加强强免疫苗和牲畜耳标调拨使用和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落实好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三)严格督导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作督导评价制度。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加强对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春秋季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派出督导评价组,开展评价指导,有效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解读文件:《平泉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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