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2022-019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平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稳定经济运行政策解读进行时 | 中国人民银行平泉市支行:稳定经济十条货币金融政策措施解读
2022-08-23   08时58分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承德市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政府结合平泉实际,提出了11方面、90项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即日起,平泉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稳定全市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解读》专栏,有关部门将对其牵头负责落实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全力以赴保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

政策要点:

1.加强逆周期调节力度,稳存量扩增量,提高信贷规模增长的稳定性。

截至2022年7月末,平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68.04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56.16亿元,比年初增加13.54亿元,增长5.58%;同比增加20.17亿元,增长8.55%。承德8县(市),存量第二,增量第五。

2.全省新增1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平泉争取到2亿元,19日已经发放给信用联社。 

3.专项安排110亿元再贴现额度,开办再贴现“直通车”业务。再贴现业务权限现在已经下放到支行,但我市只有中国银行有票据业务,再贴现由其分行集中办理。

4. 运用央行低成本资金,利用好绿色转型、科技创新、普惠养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这几项阶段性支持工具一般是总行对总行的,施行名单制,公布的一、二批名单中没有平泉企业。



二、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

政策要点:

1. 对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人群存量贷款,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如客户提出延期申请,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或调整还款计划,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2.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截至6月末,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办理无还本续贷6.12亿元,延期还本付息本金0.35亿元。



三、加强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信贷投放

政策要点:

1.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

2.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产业贷款投放。

3.建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确保2022年末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

4.推动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下降。

截至7月末,累计为2家法人机构办理利率互换协议5笔,激励资金135.07万元;累计为2家法人机构办理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累计13笔,918万元,获得支持资金367.2万元。



四、满足稳投资和促销费融资需求

政策要点:

1.重点支持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2.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3.稳步扩大消费类贷款规模。

落实情况:

2022年6月末,交通运输业、水利贷款余额分别比年初增长8.27%和0.14%;个人消费贷款余额93.79亿元,比年初增加3.5亿元,比年初增长3.7%,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比例为36.55%。


五、抓好粮食生产和能源安全金融服务

政策要点:

1. 加大对种业龙头企业和种业产业园区的投入。

2.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

3.加大对重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

六、做好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金融服务

政策要点:

1.满足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物流配送企业。

3.精准服务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和15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4.大力发展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广应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

对16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6.15亿元,比年初增加4765万元;对22家“白名单”企业中的10家“基础要素保供企业” ,提供了3.06亿元低成本资金。


七、加大就业创业金融支持力度

政策要点:

1.对能够保证员工就业相对稳定的中小微企业,适度加大信贷投放。

2.发挥创业担保的带动作用。

3.对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八、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

政策要点:

1.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

2.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考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3.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

4.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

落实情况:

7月末,我市法人机构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至4.25%;5月31日,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


九、十条货币政策措施第九条和第十条

政策要点:扩大银行业资本补充,支持境内机构境外融资、推进资本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服务。

相关文件:平泉市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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