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2022-018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平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8-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稳定经济运行政策解读进行时 | 市税务局: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解读
2022-08-23   09时30分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承德市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政府结合平泉实际,提出了11方面、90项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即日起,平泉市融媒体中心开设《稳定全市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措施解读》专栏,有关部门将对其牵头负责落实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一)落实情况
  从今年4月1日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截止到7月末,我市为327户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1.6亿元。
  (二)增值税留抵退税对我市财政的影响
  增值税一般预算分配比例为中央50%、省15%、县35%,办理留抵退税过程中,具体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小微企业,中央除退还中央级的50%外,还承担县级部分的90%,实际上县财政仅承担3.5%;另一种除小微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中央退还后,实际上县财政仅承担5.9%。
  这次留抵退税,短期看是减收的,但最终地方财政体现增收,退的越多对地方政府越划算。
  (三)增值税留抵退税对企业的影响
  我局对退税金额超过200万元的企业进行了跟踪回访,其中: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3户,2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14户,纳税人将退回的税款主要用于支付拆迁款,偿付拖欠工资,偿还往来款等,提高了企业的信誉,维护了社会稳定,随时为复工复产做好了准备。
  (四)优惠内容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和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及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五)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是与2019年3月31日留抵税额相比。
  【举例】某公司是小微企业,2022年6月末留抵税额是80万元,2019年3月31日留抵税额是50万元。按照现行政策,企业可以退还80万元,其中增量留抵税额30万元,存量留抵税额50万元。


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优惠内容
  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其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落实情况
  我局通过入户走访、专题座谈、专项辅导等方式进行政策辅导,帮助纳税人明晰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解决纳税人“不会享”和因会计核算问题而造成的“不能享”的问题。
  2022年,我局为23户高新技术企业、8户其它企业发生的研发费7757万元,加计扣除5362万元。
  【举例】某制造企业在2021年度实现业务收入1亿元,净利润2000万元,发生研发费用10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2022年享受政策红利,所得税前研发费加计扣除1000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250万元,企业实际缴纳250万元。



三、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一)优惠内容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落实情况
  截止到7月31日,我市享受此项政策减征车辆购置税259户次,减免税额148.9万元。
  【举例】张某2022年6月购置排气量1.8升乘用车一辆, 不含税金额20万元,应纳车购税税额2万元,适用政策减免税额1万元,实际缴车购税1万元。



四、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一)享受主体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包括5个特困行业、17个困难行业。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二)优惠内容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三项社保费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三)落实情况

  截止到7月31日,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缓缴3户,缓缴金额34.8万元。失业保险4户,缓缴金额1.04万元。

相关文件:平泉市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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