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03/2022-0240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平泉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2-08-13 文件编号: 平政〔2022〕41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助力平泉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2022-08-13   08时51分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科技助力平泉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科技助力平泉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


平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3日



附件:

科技助力平泉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


一、加快争取落地一批国家、省和市级科技创新项目

1.积极争列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聚焦省、承德市科技计划各类专项支持重点和方向,在新材料、智能制造、仪器仪表等领域谋划争列一批研发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科技成果。2022年,力争获批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5项以上。(市科技局负责)

2.扎实推进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制定《2022年平泉市推进承德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围绕“1+2”主导产业,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争取承德创新示范区科技专项。2022年,力争实施科技项目3项以上,争取专项资金300万元以上。(市科技局负责)

二、加快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3.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质、量“双提升”计划,对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创新意识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加强人才引进、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创新政策辅导等科技服务和科技项目申报指导,引导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投入机制,掌握核心关键技术。2022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家。(市科技局)

4.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围绕绿色氟化工、负氧离子、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企业等创新主体建设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2022年,力争新建省级研发平台1家以上。(市科技局、市发改局负责)

5.扎实推进“科技政策落实年”。按照省市关于扎实推动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落实的工作部署,落实好《承德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承市政办字〔2021〕98号)等系列科技创新政策。积极与财政局沟通落实好2018年至2021年尚未拨付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科技奖补资金,11月底前拨付到位,进一步提振创新主体信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6.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协作,完善精准服务企业机制,提高服务研发企业效能。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宣传培训,确保企业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我省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市税务局、市科技局负责)

7.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争取省对承德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增长奖励资金,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尽快落实到位,支持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园区建设、科技服务业发展、产学研对接与科技合作以及科技创新调查等活动,支持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力争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较上一年度增长10%以上。(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加快落实一批服务县域、服务企业举措

8.积极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遴选一批术业专精的科技专业人才,深入企业和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加强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源头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22 年,选派科技特派员5名以上,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1家以上。充分利用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网资源,在平泉市科技成果超市网发布科技成果300条以上。(市科技局负责)

9.落实省市科技金融融合工作部署。主动对接省、承德市科技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科技部火炬中心、中国银行科技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省科技厅、省建行“政银联动助力科技园区”专题活动以及省科技厅、省工行科技金融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等系列科技金融活动,积极为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市科技局、市金融办负责)

10.积极参加省、承德市创新创业大赛。积极参加创新方法培训辅导、融资对接等活动,为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多元化服务,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团队参加省、承德市创新创业大赛,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创新创业迈上更高水平。(市科技局负责)


平泉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3日印发 


解读文件: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助力平泉经济平稳发展的十条措施》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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