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2022-10-28   09时46分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居民增收,助力全面乡村振兴,到2025年,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实现市区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一、项目类型及支持内容:

1、支持建设改造提升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50%以上,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不超过2日;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水平较高,提供平台交易、运输监控、支付结算、大数据分析等全链条服务;采取统仓共配等物流整合模式。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

2、支持建设改造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提供包括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小家电、服装、鞋帽、家纺等商品零售,满足乡镇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提供餐饮、理发、维修、修鞋、洗衣、快递收发、农产品收购等便民服务;具备简易仓储配送、休闲、娱乐、亲子、健身,农资、农机农具销售,发布线上线下生活服务信息等功能。

二、申报条件:项目建设相关资料齐全,2023年3月底前能够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参考标准在提交申请时领取)。对按标准、按时限完成的项目兑现项目奖补资金。根据报送时间先后和基础条件优劣,择优确定项目,额满为止。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申报材料请于11月8日下午5:30前报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孟祥玉,电话:0314-6081633)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项目申请、项目建设方案。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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