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6082051 传真:0314-6088656 通讯地址: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0675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址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0.7MW燃煤工业锅炉治理改造项目 |
平泉市七沟镇东庄村 |
承德乐神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
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承德乐神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建设于2012年,年产食用菌酱油系列产品7000吨,食用菌老醋系列产品3000吨。项目占地面积4630m2,总建筑面积4400m2。该工程已于2013年3月取得平泉县环保局批复,批复文号:平环审字[2013]039号,于2015年6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公司现使用一台0.7MW燃煤锅炉,根据《承德市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工作方案》、《中共平泉市委、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的意见》及《平泉市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打好“减煤攻坚战”切实解决全区燃煤锅炉污染问题,最大限度的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该公司原有一吨蒸汽燃煤生产锅炉被列入2017年治理改造名单。因此公司将原有一台DEL1-0.7-AⅡ燃煤锅炉拆除,新上一台醇基燃料锅炉,型号为:WNS1-0.7-Q(Y)。本次改造工程不涉及厂内其他设备、规模和人员构成,生产规模维持原有不变。本项目投资2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10.0%。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按本环评要求采取防尘措施后,扬尘的影响可以控制到可接受的程度;废水用于场地降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去向合理,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醇基燃料锅炉废气,项目运营期醇基燃料燃烧后烟气产生量为42.4万m3/a,污染物排放浓度为SO24mg/m3、NOx170mg/m3,污染物排放量为:SO2:0.0017t/a、NOx:0.072t/a,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SO2、NOx排放浓度,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醇基燃料锅炉排气筒高8m,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有关规定。 废水:锅炉房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08m3/d,锅炉房职工为公司现有职工,人数不变。生活设施依托现有厂区,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该项目排水主要为锅炉循环水排水和锅炉软化排水。锅炉循环排水量为0.5m3/d,锅炉软化器排水产生量为0.5m3/d,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a2+和Mg2+等,水质简单、且浓度很低,可用于泼洒地面抑尘,该项目无废水外排。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声级值在80~100dB(A)之间。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距离衰减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燃气锅炉运行不产生固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a,项目职工为现有职工,由厂区调配,生活设施依托现有厂区,不新增生活垃圾排放量,厂区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环境风险:⑴本项目的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甲醇,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风险识别及源项分析,确定最大可信事故为甲醇储罐法兰破裂发生泄露遇明火产生爆炸。⑵本项目对甲醇运输和储存须制定详细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尽量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⑶风险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其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⑷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项目须制定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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