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2010-06-26   11时28分 浏览次数:

625,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惠、张亚洲、史国瑞及委员共二十人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王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维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薛兴凯,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县委副书记贺长青,两名县人大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惠主持,共进行了六项议程。首先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安监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为此会议表示肯定。针对个别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会议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切实提高监管能力;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企业法人、个体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全县上下呈现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此会议表示满意。会议同时建议县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要充分利用民族政策,深度挖掘宗教文化内涵,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民族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营造和谐的民族宗教氛围。

会议听取了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不断规范民事审判活动,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会议同时建议县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审判公开,规范审判活动,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要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创新调解方法,努力做到“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原则不放松,坚决避免执法不公、枉法裁判等问题,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积极探索土地管理科学模式,依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障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此会议表示肯定。会议同时建议县政府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土地法治观念;要大力提高国有土地资本运营质量,管好、用好农村土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要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在药品管理工作中,县政府始终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根本,不断强化药品监督管理,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会议同时建议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大力提高全民的药品监督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大药品采购、使用和广告的联合监管力度,净化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加快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确保市民用药安全,共同推进我县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会议最后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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