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第9号
2021-09-14   09时26分 浏览次数:

全市广大居民:

近日,福建莆田市等地新冠肺炎疫情不断蔓延,为切实做好“防输入、防聚集”工作,巩固我市防疫成果,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以及泉州市、厦门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平返平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所在单位报告登记,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2.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如非必要,近期请不要前往福建省莆田市等地区旅行及出差;如必须前往,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告情况,并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平后要主动与社区(村、居委会)联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3.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请市民朋友做好假期行程规划安排,关注前往地疫情实时变化情况及防控措施;不要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确诊病例的城市;不提倡聚集和聚会,特别是避免大规模的聚集。

4.请广大市民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全市居民主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5.广大市民朋友在前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时,请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请广大市民群众互相监督,积极反映不遵守本通告的行为,如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请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市防控办报告。

社会监督举报电话:7071003  7071023

 

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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