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20/2021-0202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平泉市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1-08-23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泉市扶贫项目资产(资本)确权登记建立资产资本台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2021-08-23   09时08分 浏览次数:

 

 

 

  平政办〔2021〕103

 

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泉市扶贫项目资产(资本)确权登记建立资产资本台账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分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平泉市扶贫项目资产(资本)确权登记建立资产资本台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平泉市扶贫项目资产(资本)确权登记建立资产资本台账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819


平泉市扶贫项目资产(资本)确权登记

建立资产资本台账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营高效、分配合理、处置合规、监督到位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精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产(资本)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包括实物性固定资产,资产收益扶贫、入股分红等权益性资产和多年生生物性资产。

二、确权目的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应明确各方主体权利责任。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监管权。

三、资产(资本)类型

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

(一)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农业生产设施、乡村旅游设施、建筑物、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资产收益扶贫、入股分红等项目形成的权益性资产等。

(二)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农村饮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等方面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资产。

(三)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补贴)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四、明确权属

(一)扶贫项目资产实行台账式管理。按照产权归属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

1.经营性资产。乡村实施的单独到村项目形成的产权,归属村集体经济组织。乡两级跨乡村组织实施的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以及产权不明晰的经营性资产,由行业主管部门按项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产权归属,经市政府批准通过。原则上权属确认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确权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入股分红等项目形成的权益性资产,根据签订合同(协议)的条款确定产权归属。到期后,由市政府出台具体办法,由乡镇政府全程跟踪,市相关行业部门重点指导,确保资产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的生产发展项目。

2.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

3.到户类资产。产权归农户所有,对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五、建立台账

(一)经营性资产。填报平泉市2013-2020年度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统计台账(附件1)。按照乡镇(部门)资金拨付凭证核实资产价值登记台账,留存相关佐证资料(包括资金拨付凭证、资金退回凭证或项目变更资料等)。由乡镇(部门)核实资产是否存续,对续存的资产登记资产使用单位或建设地点,留存影像资料;对于灭失、损毁、不再运营的资产,由乡镇(部门)查明原因出具报告,市政府统一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二)公益性资产。填报平泉市2013-2020年度公益性扶贫资产统计台账(附件2)。按照乡镇(部门)资金拨付凭证核实资产价值登记台账,留存相关佐证资料(包括资金拨付凭证、资金退回凭证或项目变更资料等)。由乡镇(部门)核实资产是否存续,对续存的资产登记资产使用单位或建设地点,留存影像资料;对于灭失、损毁的资产,由乡镇(部门)查明原因出具报告,由市政府统一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三)到户类资产。平泉市2013-2020年度扶贫资本统计台账(附件3)。按照乡镇(部门)资金拨付凭证核实资产价值登记台账,留存相关佐证资料(包括资金拨付凭证、资金退回凭证或项目变更资料等)。由乡镇核实资产是否存续,资本(入股本金)是否去向对于灭失的资产,由乡镇(部门)查明原因出具报告,由市政府统一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注:东西部协作等资本合作类项目填报平泉市2013-2020年度扶贫资本统计台账(附件4)。按照乡镇(部门)资金拨付凭证登记台账,留存相关佐证资料(包括资金拨付凭证、资金退回凭证或项目变更资料等)。由乡镇(部门)核实资产是否存续,对续存的资产登记资产使用单位或建设地点,留存影像资料;对于灭失、损毁的资产,由乡镇(部门)查明原因出具报告,由市政府统一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六、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8月25日—9月20日):建立台账,核实资产,产权登记。

第二阶段(2021年9月21日—1020日):移交产权,入账管理,落实后期运营维护。

七、明确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及建立台账工作涉及时间长,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由各部门一把手牵头,明确专人、成立专班,确保按时完成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乡村振兴局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与财政局做好政策解释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别落实。  

1.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的各财政资金(包括市本级投入资金、整合涉农资金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总额度及部门实施资金额度以及项目清单(其中:财政局负责提供2016-2018年整合资金项目清单;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2019-2020年整合资金项目清单)。

2.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负责提供党的十八大以来帮扶资金额度及项目清单(即:东西部帮扶资金、玉田县帮扶资金、唐山帮扶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其中,发改局负责提供2016-2018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额度及项目清单,乡村振兴局负责提供2016-2018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额度及项目清单)。

3.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建局、卫健局、文旅广电局、林业和草原局、统战部(民宗局)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对本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开展确权登记,分别建立市、乡镇、村三级台账。

4.各乡镇要切实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并负责或配合部门核实资产(资本)目前真实状况。乡村振兴局负责汇总,建立市级扶贫项目资产(资本)台账。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成立督导检查组,对部门、乡镇工作推进情况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四)规范推进工作。各部门于9月15日前完成台账建立工作,分别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科汇总。电子版报邮箱:fpxmg336@126.com;纸质版1份,经部门或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乡村振兴局规划项目科(行政中心207室)。

联系人:韩 峰     电话:0314—6082388

 

附件:1.平泉市2013-2020年度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统计台账

2.平泉市2013-2020年度公益性扶贫资产统计台账

3.平泉市2013-2020年度到户资产统计台账

4.平泉市2013-2020年度扶贫资本统计台账

 

平政办【2021】103号:附件:2013-2020扶贫资产统计台账 - 副本.xls


解读文件:《平泉市扶贫项目资产(资本)确权登记建立资产资本台账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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