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扩散!平泉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2021-07-31   13时48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2021第8号

全市广大居民:

近日,南京等地新冠肺炎疫情不断蔓延,特别是北京、辽宁等周边地区出现确诊病例,7月22日湖南省张家界市魅力湘西演出使疫情传播链再度延长,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健康提醒:

1、7月6日以来有江苏南京,7月17日以来湖南张家界(特别是7月22日晚魅力湘西剧场)旅居史,以及与四川绵阳、泸州、成都,辽宁沈阳、大连,广东中山、珠海,江苏宿迁、扬州,安徽马鞍山、芜湖,湖南常德,北京昌平等地市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措施。

2、要继续坚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行、非必须不出境。如确需出行,注意查询目的地相关防疫政策,随时了解疫情及防控信息。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平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全市居民主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4、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落实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

5、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要自行用药,不要到没有资质的诊所就医,以免延误诊疗。要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发挥好基层“哨点”作用,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7、请广大市民群众互相监督,积极反映不遵守本通告的行为,如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来平返平人员,请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市防控办报告。

社会监督举报电话:7071003  7071023

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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