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7/2021-0021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1-02-2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着力提升我市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平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平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大力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促进我市教育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抽查事项
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事项清单,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抽查对象、抽查时间、抽查内容
1.抽查对象:平泉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前办学机构列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
2.抽查时间、检查内容
2021年3月至4月: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检查;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教体局、卫健局、统计局联合抽查)
2021年5月至6月:特殊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职业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对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内部抽查001)
2021年10月至11月: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学生资助工作检查;教育经费监督管理;教师持证上岗情况;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定期注册的组织、初审、复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监督检查;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内部抽查002)
四、检查方式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抽取: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抽取比例和频次根据平泉市“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0〕19号)执行。对投诉举报多、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加大检查力度。
执法检查人员抽取: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视情况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二)检查工作流程
1.抽取受检单位、执法检查人员。
2.通知受检单位。
3.检查受检单位。
4.30天内书面反馈意见。
5.检查结束后制发检查通报并上网公示。
(三)检查工作程序
1.听取受检单位汇报。
2.实地查看。
3.当面交换检查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牵头落实,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切实做好自查
各受检单位收到抽查通知后,要认真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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