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以县级市排名第二的成绩被河北省政府授予“2020-2021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荣誉称号。
据了解,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反映城镇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成就,且与上一评选周期相比取得明显进步。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提高河北省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城市品牌影响力。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人居环境建设作为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锚定“城市建设提质升级”为主线,主动担当、奋力作为,做出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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