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021-10-26   08时22分 浏览次数:

10月25日,平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彦华,副主任吴景寅、杨兆永、孙继安、王长银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瑛楠,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唐有源,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3位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张彦华主持会议。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会议共有八项议程。首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决算和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



会议指出,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审批,强化综合监管,最大化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要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规定,加强对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强化审计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做好“回头看”,强化督导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决算和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 ;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批准市政府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督办调度,争取在年底前全部办结,努力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要超前谋划明年民生实事项目,集思广益、集中民智,广泛倾听和征集各方意见,将代表关注、群众期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列入政府重点实事工程项目,真正做到项目源自民意、合乎民心,符合全市发展实际。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要加大对承办单位的督办力度,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对于受客观因素影响目前难以解决的,也要列出时间表,给代表做出满意的答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民事执行工作联动监督领导小组关于对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联动监督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提高执行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讲诚信、守法律的良好氛围。要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会议最后进行了宪法宣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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