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平泉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彦华,副主任吴景寅、杨兆永、孙继安、王长银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瑛楠,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唐有源,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3位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张彦华主持会议。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会议指出,要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强化政府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审批,强化综合监管,最大化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要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规定,加强对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强化审计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做好“回头看”,强化督导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决算和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 ;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批准市政府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建议,要加大对承办单位的督办力度,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对于受客观因素影响目前难以解决的,也要列出时间表,给代表做出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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