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王文静、张学军刘海燕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 告
2021-10-26   14时13分 浏览次数:

因保管不善,王文静名下坐落于平泉市城北新区盛世新城2号楼2单元1702室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冀(2019)平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01号);张学军、刘海燕名下坐落于平泉市城北新区盛世新城2号楼1单元1001室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冀(2019)平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188号)丢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补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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