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67037/2020-0180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0-09-2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对民办学前办学机构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2020-09-27   08时24分 浏览次数:

为规范民办学前办学机构办学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平泉市2020“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市双随字〔20202)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教体普〔 2020 1 )文件要求,结合民办学前办学机构工作的实际,我局决定开展双随机抽查活动,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抽查活动时间范围:2020年9月16—2020年10月31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本行政区域内获得资质认定的民办学前办学机构,抽取比例为50%。

三、抽查依据及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河北省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办法》对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对本辖区民办幼儿园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具体检查事项及内容:

1.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财务收费管理、安全管理、章程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机构设置情况、依法办学情况、学籍注册、助学金免学费情况。

2.学前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育教育质量监管,办园条件、师资队伍等工作的监督、指导情况。

3.学校安全工作监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应急演练,制定应急预案等情况。

4.教师持证上岗情况。

5.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办理许可检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是否仍经营该体育项目检查。

四、 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

五、信息公开

检查活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被抽取的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在河北·平泉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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