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第二届冰雪运动会轮滑比赛(青少年组)竞赛规程
2020-11-17   14时31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第二届冰雪运动会

轮滑比赛(青少年组)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平泉市委 平泉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平泉市冰雪轮滑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20 年 11 月 10 日

五、比赛地点

平泉市邂逅轮滑场(河北银行胡同台球吧)

六、竞赛项目(轮滑)

青少年儿童组

小学组

男:100 米

女:100 米(2 圈)

初中组

男:200 米

女:200 米(4 圈)

高中组

男:300 米

女:300 米(6 圈)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校在籍学生,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赛条件

1、各参赛单位限报一支队伍,每队需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运动员男、女各 4 人,镇内小学必须参加。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学籍证明,人身保险证明和相关健 康证明,无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者不得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最新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各参赛运动队(员)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 滑冰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戴安全头 盔。

(三)参赛不足 6 人的项目,减一录取。

九、计分办法

(一)团体分(男、女团体分别计算)按每单位运动员在各 项比赛所获名次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按单项第一名多得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各单项前八名按 13、11、10、9、8、7、6、5 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分别录取前六名,并给予奖励。不足六个队减一录取。

(二)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奖励前三名。

十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队必须认真按照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填写。注明运动员出生年月、年龄、参赛项目,报名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10 月 30 日前寄交到教体局体卫艺科,逾期报名按弃权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换人员。

(二)各队于 11 月 9 日 9:00 到局三楼会议室报到并召开赛前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联系人:刘北大 15512901692,李艳林 13722402168联系电话 0314-6231888 电子邮箱 liubeida@vip.qq.com

(三)报到时检查运动员学籍证明原件、保险单复印件、医院健康证明原件,以上内容缺一不准参加比赛。

十三、裁判长、裁判员由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平泉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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