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存、李素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平泉市双桥街榆州新城小区12号楼6单元4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为平房权证平泉镇字第21724号。根据权利人申请,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该不动产权证书公告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平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补发证书。
特此公告。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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