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应急管理局采取“三强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0-10-19   16时29分 浏览次数:

平泉市应急管理局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三强化”措施,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一、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一是通过对“三项岗位”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明确企业管理者、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提高其企业安全管理素质,自觉增加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加强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提高从业人员岗位操作技能;三是强化培训质量,严格培训时间,加强培训信息反馈,定期征求培训对象意见,及时调整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强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一是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二是大力开展机械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三是全面推进机械、轻工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提升企业升本质安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隐患排查制度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达动态监管。(尤永和)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